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临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公告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立即向我单位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5 年 6 月 12 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贷出日 到期日 贷款本金余额保证人刘林 370724197612100032 2021/6/19 2022/6/18 197945 . 14 刘廷宝、连永亮、刘芳尹海亮 370724197909150014 2021/6/17 2022/6/16 199900 . 00 刘廷宝、刘林杨百发 370724198510243635 2021/6/28 2022/6/27 199998 . 56 刘廷宝、连永亮、刘芳魏莉 370724198409153862 2023/1/10 2024/1/9 97778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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