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及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 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沂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还本 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权利或财产继承 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联系电话 0533- 3249406。 具体催收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余额 结欠利息 贷出日 到期日 担保人 杜宾祥37282819670111**** 0.00 8032.10 2007.12.20 2009.12.01 杨洪 成 、 杨洪利 朱强 37032319910626**** 42888.87 17768.66 2021.05.06 2022.05.05
特此公告。 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