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刘群、姜雪: 根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债权受让方青岛董家口招商服 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其对 刘群、姜雪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息、费用和所有担保权 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青岛董家口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 务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变更工资卡、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 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 公告清单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民事判决书 1刘群 刘群、姜雪 编号:(2024)鲁0212 民初 2198 号《民事判决书》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5 年 2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