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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法拍房 过个敞亮年
“刚刚签好了今年的租赁协议,这回可以过个敞亮年了。” 1 月 14 日,武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回访,刚刚拿到新一年租金的唐某高兴地对办案检察官王萌说道。2023 年 6 月,唐某通过法院司法拍卖并申请以物抵债,受偿了被执行人孟某的一处沿街 3层楼房,在向法院缴纳了 100 余万元房产差价后,法院裁定唐某成为房产所有人。该房产位于当地商业繁华地带,位置优越,商业价值突出。唐某本想借出去的钱没收回来,以物抵债也可以,便想尽快将房产出租,以弥补自己的损失。谁知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孟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声称拍卖的房子承租人“已一次性支付 10 年房租”,无法腾退。法院遂以拍卖房产仍在出租期内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裁定终结执行。唐某旧债未回又添新账,协调沟通一年多无果,无奈之下,于 2024 年 8 月向武城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十年房租一次交清”这不合常理的做法,引起承办检察官的注意。通过调阅法院执行卷宗,审查孟某提交的证据材料,并到被拍卖房产进行实地核实后,检察官发现,被拍卖房产确实被承租人用以经营电动自行车生意,已租赁多年,但对租金支付方式,孟某与承租人说法含糊,两人之间存在差异。经检察官耐心做工作,孟某与承租人承认,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孟某所称的“已一次性支付 10 年房租”并非事实。由于孟某因诉讼对唐某心生怨恨,承租人对房屋过户后的续租问题也心存担忧,在孟某的提议下,才出现了“一次性支付 10 年房租”的闹剧。事实查清后,武城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将拍卖房产及时交付。案涉房产顺利交付了,承租人却对检察官道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唐某接手后不与自己续租,那么搬迁、装修等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何兼顾现有承租人的正常经营利益,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新问题。承办检察官通过分析研判,发现承租人有继续租赁的强烈意愿,唐某收回房产后也有外租的需求。“买卖不破租赁”,如果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不失为最优策略。经承办检察官从中协调,最终促使唐某与承租人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唐某顺利取得执行房产并获得房租收益,承租人也安心继续经营。一件拖了近两年的执行案件,在检察官的监督下执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刘宝强 高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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