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 转 让 通 知 根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与济宁市东郡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 书》,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 的全部权利随主债权依法转让给济宁市东郡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 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向济宁市东郡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债务 清偿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2025 年 2 月 10 日 附注: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 关承债主体代位履行清偿责任。
序号借款人担保人 业务合同编号 截止 2 0 2 4 年 10 月 14 日贷 款本金(元) 1 赵松 、370822196110220817)、循环 借 款 合 同 》、2 0 2 0 年 L S 0 7 0 2 最 高 抵 字 第 姜雯 赵国礼(身份证号码:2020 年 LS0702 个循环贷字第 2020092701 号的《个人 李建平(身份证号码:2020092701-1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 年 LS0702 370822196304020821) 最高保字第 2020092701-2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5867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