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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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营市东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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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营市东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东营市东 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 号:2024-TJBHZX-1072),转让方已将其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份【编号分 别为:18812018280249 号、18812018280012 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 书》1份【编号为:CD18812018880011】及相关担保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1 份(编号为:ZB1881201700000388 号);《保证合同》3份(编号分别为: YB1881201888001101 号,YB1881201828001201 号、Y1881201828024901 号);《浮 动最高额抵押合同》1份(编号为:ZD1881201700000063 号)】项下之债权及其 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债权本金余额为 17,771, 386.97 元,利息为 9,244,327.83 元,垫付费用为 194,982.00 元,具体金额以合同 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与东营市东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联合公告对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催收并 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东营市东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胜利油田慧通汽车销售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担保人山东东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孙乾、王艳丽,从公告之日 起立即向东营市东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 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营市东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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