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爱民与上海骏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债权部分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 根据薛爱民与上海骏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薛爱民已将其对青岛大禹渔业 发展有限公司、陈宝华、董全红享有的债权部分转让给上海骏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告后附《债权转让清单》所列 的债权(详见附件)。该债权对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从权利及其他相关权益,均由上海骏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享有。 上海骏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清单所列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 日起立即向上海骏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 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其他义务人代为履行 相关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如果债务人/担保人对本通知内容有任何问题,请按如下方式与薛先生联系: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18021042161。特此公告。 转让方:薛爱民 受让方:上海骏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0 日 附件: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 主合同编号 担保人 担保物担保合同编号债权余额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费用余额其他相关权益 1 青岛 大 禹2013 年即中额字第 渔业 发 展084 号;2013 年即 有限公司 中借字第 059 号 陈宝华、无 董全红 2013 年即中额 保字第 084 号 36,100,000 7,968,045.05 28,131,954.95 无 无
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转让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包括相关债务承继人)应支付的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标的债权文件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