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
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
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
号
债权名称
所在
地
币
种
本 金( 人 民
币,元)
担保人
1
谷神生物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原
工商银行债权)
山东
省德
州市
人
民
币
82,460,000 . 00
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土地提供最高额
抵押担保、山东贺友集团有限公司、李登龙、宋香莲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
2
谷神生物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原
中国银行债权)
山东
省德
州市
人
民
币
268,999,900 . 00 山东谷神进出口有限公司、
李登龙、宋香莲、陵县谷神植
物油脂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3
谷神生物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原
中信银行债权)
山东
省德
州市
人
民
币
60,000,000 . 00
山东谷神进出口有限公司、
李登龙、
宋香莲提供最高额
保证担保。
4
谷神生物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原
招商银行债权)
山东
省德
州市
人
民
币
21,376,367 . 50
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李登龙、信成夫、于丽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
谷神生物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原
信达债权)
山东
省德
州市
人
民
币
142,500,000 . 00
山东谷神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德州市陵城区谷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李登龙、宋香
莲夫妇、山东贺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6
中澳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原中信
银行债权)
山东
省德
州市
人
民
币
62,583,540 . 85 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洪波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保。
上述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债务人、担保人应予履行的相应利息余额及应承担的
相关费用,
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与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汇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汇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5 日
汇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3188733569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 1777 号 2 号楼 2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