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山东汇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冠县风云新材料有限
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将以下两笔债权转让给冠县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 1、我公司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受让的对
冠县恒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李儒君、卢佳丽的债权及从权利(对应借款本息
10207359 . 3 元及 2016 年 9 月 23 日至实际清偿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及罚息,
案件受理费 83044 元。该笔债权及担保权等,对应冠县人民法院(2018)鲁 1525 民
初 2139 号)
债权 2、我公司从聊城市方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的山东省聊城市中级
人民法院(2014)聊商初字第 71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的债权:典当本金 796 万元及利息、综合费;对抵押物工业土地等的抵押
权;对担保人山东正昊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冠县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李
儒君、李如强、赵秀芹、李秀玲、赵广其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等。
山东汇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请你们各方就
前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务及相关义务自公告之日起向冠县风云新材料
有限公司履行。特此公告
山东汇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