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武宏祥: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转让方)与自然
人刘美玲(受让方)于 2025 年 1 月 12 日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已将其下
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全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
成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与担保权利人,受让方刘美玲享有行使债权人
的一切权利,请主债务人和担保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直接向刘美玲履行还款
义务。
借款编号
主债务人
名称
抵押物 理赔款 逾期保险费 截止基准日 2025
年 1 月 12 日,
DYNEW2301
14H2840278、
DYNEW2212
02H1198295
武宏祥
张店区杏园东路
77 号院 4 号楼 1
单元 2 层西户
236548 . 24 2369 . 14 费率 14 . 4%
公告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25 年 1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