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山河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胜瑞能源(东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济南市山河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胜瑞能源(东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市山河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胜瑞能源(东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山河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胜瑞能源(东营)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胜瑞能源(东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南市山河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济南市山河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胜瑞能源(东营)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0 日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 担保人 本金 利息 1 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环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饶县瑞科汽车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瑞昊机械有限公司、李元龙、吴金华、项在功、高玉兰 48,701,529 . 4627,538,083 . 74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2024 年 8 月 19 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24 年 8 月 19 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济南市山河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