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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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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限期拆除决定书及限期拆除公告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8次
        
 
限期拆除决定书及限期拆除公告书
青黄综法强限拆字[2024]Q202400058 号、
青黄综法强公字[2024]Q202400058 号
王本诚:
你在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海崖路
456 号悦和山海小区叠拼 2 号楼 1 单元 302 户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使用钢筋混凝土
对楼顶进行封盖,被我机关查处,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
已于 2025 年 01 月 06 日依法向你下达《限期拆除
决定书》(青黄综法强限拆字[2024]Q202400058 号)、
《限期拆除公告书》(青黄综法强公字[2024]
Q202400058 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限期拆除
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自行拆除涉案建筑。因无
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
达,现向你公告送达。
对告知事项,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黄岛区人民政府申请复
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黄岛区、市北区、城
阳区、胶州市人民法院或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
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古镇口综合执法中队
联系电话:0532-85133015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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