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杜万里依法
享有的(莱州农商行沙河支行)个借字(2015)年第 2003 号项
下的主权利及(莱州农商行沙河支行)保字(2015)年第 2003
号项下的从权利进行公开转让处置。
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我行已与娄山鹏达成债权转让
协议,将我行依法享有的杜万里债权转让给娄山鹏,包含
债权的本金、利息及与债权有关的担保等权利。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请债务人杜万里、杨建英、任英
杰、李桂云、杨桂成、王建萍向新债权人娄山鹏履行还款义
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