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上海南龙投资有限公司将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债权,2007 年 8 月 22 日转让给
浙江诚信担保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8 日浙江诚信
担保有限公司将该债权转给吴龙高,2022 年 3 月 10
吴龙高将该债权转给王磊蕾,其中协议明细表内容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1999)钢经初第 3 号,(1999)莱
法执字第 185 号更正为莱芜市第二公证处,执行证
书(2003)莱二证执字第 62 号,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莱中执字第 160 号、580000
万元更正为 138 . 66 万元。另外债权转让协议明细表
中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更正为莱
芜市钢城区黄庄镇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莱芜市大
宏建筑开发总公司更正为莱芜市大宏建设开发总公
司,特此声明。
王磊蕾
2024 年 12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