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催告书》送达公告
徐劲松(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3709231968****1956 住址:东平街道张庄村(东原实
验学校西)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批准对你
的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文号:东卫医
罚分〔2024〕002 号)所述内容,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将罚款人民币¥ 105330 . 00 元、加处罚款人民币
0 元,合计人民币¥ 105330 . 00 元,到我局领取山东省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平支行。如不
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
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
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催告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采
用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
视为送达。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内到东平县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平县瑞仁路 6 号
联系电话:0538-2701951
特此公告。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12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