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至诚立赢壹号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至诚立赢壹号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
《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
利依法转让给济南至诚立赢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至诚立赢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济南至诚立赢壹号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
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南至诚立赢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
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济南至诚立赢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单位:人民币元
二 0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序号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担保人
1 山东开泰金属
磨料有限公司28,988,600 . 00 644,892 . 73 山东开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开泰集
团有限公司、张来斌
2 东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81,499,816 . 30 8,607,531 . 20 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张振武、巴奉珍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2024 年 8 月 20 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
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以及 2024 年 8 月 20 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
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
人应支付给乳山市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
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70539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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