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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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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商河县综合执法催告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3次
        
 
 
商河县综合执法催告书
商综法催告字(2024)第 118 号
单位:济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26MA3F40EL9T 负责人张宁
联系电话:15315012535 地址:济南市
商河县花园街和商东大道交汇处旭润
新城南门沿街西段商业街 201 室
你单位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未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水岸
华苑项目 3 号楼的行为,违反了《山东
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
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四十五
条规定,本机关作出了按照违法所得
伍佰柒拾玖万捌仟伍佰壹拾柒元的千
分之四计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小
写:23195 元)的行政罚款(文号商综处
罚字(2024)第 0122 号),并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因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自行缴纳贰
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罚款的义务,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
十五条规定,本机关现催告你单位自
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对上述催告,你单位有权进行陈
述和申辩。如你单位需要进行陈述申
辩的,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
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
为放弃上述权利。
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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