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告
债务人: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1122792470309X; 保证人:山东晨曦
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12272071954XT; 山东永飞国际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11227347037417; 山东振海国际贸易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1100569023178X; 青岛晨港国际贸易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0220557732559H; 邵仲毅,身份证号:
3711221968****3757 吴海军,身份证号:
3711221970****0055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签署的编号为 2015 信青营银
贷字第 011342 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金额人民币 31353 万元,到期日
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授信敞口由山东晨
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飞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山东振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
岛晨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借款人实际
控制人邵仲毅(免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签署的编号为 2017 银贷字第
811258021145 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金额人民币 22798 万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授信敞口由山东晨曦
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飞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
山东振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晨
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借款人法人代表
吴海军本人及借款人实际控制人邵仲毅
本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日照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上
贷款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新产生的利息(截至破产重整受
理日,合计约 1500 . 43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现债务人已欠付我单位债权本金人
民币合计 539009960 . 75 元及相应利息、罚
息等,根据行内要求,上述两笔债权均由
我行负责管理。特此公告催收,望上述债
务人和担保人见此公告后,立即履行还款
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2024 年 12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