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综合保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烟综保税费征决【2024】017 号
烟台晟航家具制品有限公司:
经烟台市芝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核定,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 31641 . 11 元和自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的滞
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我局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2 年 1
月起施行)第九十五条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综合保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烟综保税费征决【2024】017 号,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 0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