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蔡兴志、兴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林津宇与山东鸿合经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
权转让协议》,林津宇已将其对债务人蔡兴志、兴油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权益(即(2023)鲁 0103 民
初 13330 号民事判决书、(2024)鲁 01 民终 1669 号民事
判决书确认的全部权益:1 、债权本金 1041666 . 67 元,
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2 、以
前述本金为基数,自 2023 年 8 月 8 日起至还清之日,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3 、因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的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法转让给山东鸿合经贸有限公
司。现公告通知并要求蔡兴志、兴油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直接向山东鸿合经贸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两判决确
定的全部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通知人:山东鸿合经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山东鸿合经贸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晨锦 联系电话:13188882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