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丁明清签订的编号为信鲁-
A-2024-0048 号《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对
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
给丁明清,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丁明清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
之日起向丁明清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借款合同本金余额 合同利息 保证人
日照万斛食
品有限公司
370101201
60004405
5,000,000 . 00 4,515,621 . 70 保证人:
日照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徐从森、
王以平
日照万斛食
品有限公司
370101201
60005253
6,500,000 . 00 6,381,720 . 00 保证人:
日照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徐从森、
王以平
日照万斛食
品有限公司
370101201
60007218
3,400,000 . 00 3,058,620 . 80 保证人:斛食品有限公司徐从森、王以平; 抵押人:日照万
日照万斛食
品有限公司
370101201
60007887 10,000,000 . 00 8,995,943 . 84
保证人:日照市有金水产有限公司、山东群
奥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王以平、宋友金、徐
从森;抵押人:山东群奥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万斛食
品有限公司
370101201
70000511
10,000,000 . 00 8,995,943 . 84 保证人:日照市有金水产有限公司、
山东群
奥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王以平、宋友金、
徐
从森;抵押人:山东群奥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丁明清
2024 年 11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