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致:秦皇岛博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管霞】(身份证号码 210225197907260222)【高
国祥】(身份证号码 370321196711190031)我方
对贵方享有的(2018)冀 0302 民初 474 号民
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已于
【2024】年【10】月【25】日全部转让给债权受
让 方【 郭 晓 鹏 】( 身 份 证 号 码
130435199412062112),请您向债权受让方履
行上述调解、判决项下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方(原债权人):山东黑金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通知方(受让人):郭晓鹏
2024 年 11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