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与上海鲁羲石油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与上海鲁羲石油能源有
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
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
利依法转让给上海鲁羲石油能源有限公司。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
州博兴支行与上海鲁羲
石油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
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上海鲁羲石油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
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鲁羲石油能源有限
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级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 上海鲁羲石油能源有限公司
附:公告清单
2024 年 11 月 5 日
上海鲁羲石油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凤娟、霍存亮
联系电话:13964469933 、18954366695
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 688 号 4 幢二层 A 区 105
室 V 座
公告清单
序号债权行 债务人
借 款 合
同编号
担保人 币种 本金
1
东营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滨州
博兴支行
山 东 省 博
兴 县 万 达
皮 业 有 限
责任公司
8121820
1809300
00024
山东博源石化有限
公司、山东鲁青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穆翠
英、白亚新
人民币 4000000 . 00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
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及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
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
金等,亦包括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上海鲁
羲石油能源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
书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
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
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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