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上海昫贯资产管理 有 限 公 司 债 权 转 让 暨 催 收 联 合 公 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上海昫贯资产管 理 有限 公 司 签署 的《 债权 转 让 协议 》( 平银 青 债转 20230800800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其对下列 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 法转让给上海昫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与上海昫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 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作 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 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昫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 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债务人 债权金额 债权法律文件 李冠军 1242303.65 元及利息、罚息、( 20 2 0 ) 鲁 02 1 2 民初 复利等 16243 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上海昫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