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姚双、程宇辰:2019 年 12 月 20 日,你 户与崔寨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 签订《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集体土地 住宅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经核实,你 户中姚双系山东省济南兴济中学小学部 (原济南市兴济小学)正式在编教师,属于 财政供养人员,其子程宇辰系在姚双成为 财政供养人员之后出生,姚双、程宇辰不 属于路家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不属
于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安置的非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姚双、程宇辰不应享受安置, 基于此,崔寨街道办事处对姚福宝、姚双、 程宇辰作出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管理委员会崔寨街道办事 处行政决定 书》,解除姚福宝与崔寨街道办事处征地 拆迁领导小组签订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
起步区集体土地住宅拆迁房屋安置补偿 协议》,责令退回多领取的过渡费 115200 元,安置房少于应安置面积部分的面积差 费用待行政相对人户选择户型后据实结 算,多退少补。为确保姚双、程宇辰收悉上 述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 30 日内,姚双、程宇辰可到济南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崔寨街道办事处领 取上述决定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送达。
崔寨街道办事处
2024 年 9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