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市高信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编号:1814005-Z2024-01),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对下列《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各借款人及保证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享有的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简称 “标的债权”)均转让给了重庆市高信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高信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上述标的债权后,依据与北京衡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GCQ-HN-MCC-ZQZR20240527),将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了北京衡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衡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让后依据与格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HN-GL-GCQ-ZQZR20240527),将上述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了格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格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作为上述标的债权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所列各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格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履行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担保责任。若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联系人:石经理(电话)0531-81929087 特此公告。附:《债权转让清单》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高信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衡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格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0 日附件:《债权转让清单
序号债 权 转 让日期贷 款合 同号姓名 保证人截 至 债 权 转让 之 日 应 还本金(元) 1 2024 年 5 月 19 日 10003 2311 刘克印李 桂 寒 、郭 秀 秀 、山 东 美 胜 专 用 汽车有限公司 582060 2 2024 年 5 月 19 日 10003 1596 李玉静 侯志显、川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2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