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山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福瑞祥金属板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元利(山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福瑞祥金属板业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元利(山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垫付费用及相应罚息、复利、嗣后利息、违约金等)及上述债权下对应的担保权利转让给山东福瑞祥金属板业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 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福瑞祥金属板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担保责任。元利(山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福瑞祥金属板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2019 年 8 月 15 日
借款人名称 借 款 本 金 余额(单位:元)利息 担保人名称 法律文书编号山东发达精密薄板有限公司 12,000,000 441975 . 67 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魏龙玉、吴金花(2019 )鲁 0102 民初 5015 号、(2022 )鲁 0102 执恢 1132 号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的债权本金余额。2019 年 8 月 15 日 (含)之前债务人、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2019 年 8 月 15 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债务人、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福瑞祥金属板业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行金等,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