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置“6 . 26 网络赌博案”涉案银行账户的通告
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在办理“ 6 . 26 网络赌博案"过程中,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银行账户资金依法进行冻结。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清犯罪事实,现告知涉案银行账户所有人到我局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冻结银行卡(账户)所有人(名单详见附件) 请在通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被冻结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指定联系地址配合调查。二、自本通告发布后,逾期不提供或者不能证明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性质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依法处置。三、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通告银行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或者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 告 期 :2 0 2 4 年 8 月 2 6 日 至 2 0 2 4 年 9 月 25 日。联系人:王警官、高警官联系电话:19157350080 、0530-3333582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6:00 联系地址: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广州路与盛阳路交汇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 2024 年 8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