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 权 转 让 通 知
马维义、王新荣、戚鹏、张紫良、杨会会: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自然人高卫峰(身份证号 3707241984****5769 ,下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高卫峰,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们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直接应向自然人高卫峰履行全部还款义务。附:债权清单
债务人 合同编号 币种 债权金额 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马维义 DYNEW20210707693627 人民币 142214 . 59 元( 2 0 2 1 )鲁青岛黄海证经字第 1614 号王新荣 戚鹏 DYNEW20210622602978 人民币 348410 . 92 元张紫良 杨会会 DYNEW20210220861372 人民币 357213 . 31 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高卫峰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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