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4 年 6 月 25 日签署的《不良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024-济-保全-0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4 年 8 月 22 日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621080862,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茂岭山三号路中欧校友产业大厦 21 楼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4】年【3】月【7】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 年 3 月 7 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债务人、担保人应予履行的相应本金、利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应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按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2 .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