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烟台宝宜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烟台市国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烟台宝宜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YTGJ-BY-2024-001),烟台市国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烟台宝宜商贸有限公司。烟台市国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基准日:2023 年 4 月 20 日
借款人 本 金 余 额(元)利 罚 息 余额(元) 抵押物 保证人烟 台 沃 森钢 管 制 造有限公司 7000000 . 00 2609413 . 66 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利丰街 4 号 301 号,不动产权证书号:鲁( 2017 )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 0009764 号,建筑面积 1177 . 19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449 . 58 平方米。烟 台 富 润实 业 有 限公 司 、葛强
烟台宝宜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烟台宝宜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烟台市国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烟台宝宜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