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潍 坊新增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潍坊新增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中长资(鲁)合字〖 2024 〗 483 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潍坊新增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详见(2018)鲁 0785 民初 3679 号民事判决书、(2021)鲁 0785 民初 1805 号民事判决书〗,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潍坊新增能源贸易有新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潍坊新增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潍坊新增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受让方的联络方法 联系人:张敏 地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玄武街 180 号华光嘉苑宏安大厦 150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潍坊新增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应支付给受让人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规定计算,本次公告基准日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2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贷 款 本 金 余 额(人民币、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人民币、元)备注 1 山东屹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孙希燕、远圣杰 4,754,371 . 00 5,442,781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