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盛通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海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烟台海盛通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海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烟台海盛通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担保人 (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和罚息复利等). 依法转让给青岛海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烟台海盛通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抵押人)。青岛海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抵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海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抵押)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责任。特此公告。烟台海盛通达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海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1 .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 2023 年 11 月 25 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担保人(抵押人)应支付给青岛海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抵押)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2 、若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清算责任。转让债权明细表(截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 单位:元
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债权额 借款及保证/抵押合同号借 款 人 :青 岛 首 派服饰有限公司抵押人 :青 岛 崇 业 集 团有 限 公 司 保 证 人 :青岛崇业集团有限公 司/ 青 岛 崇 业 科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邵峰云/王强 15000000 . 00 1751961 . 40 38261 . 20 16790222 . 60 2019 年 150071 法授字第 2016 号; 2 0 1 9 年 1 5 0 0 7 1 法授最高保字第 2016-1 号;2019 年 150071 法授最高 保 字 第 2 0 1 6 - 2 号 ;2 0 1 9 年 1 5 0 0 7 1 法授最高保字第 2 0 1 6 - 3 号:2019 年 150071 法授最高抵字第 2016 号:2022 年 150071 法借字第 DZ0008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