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收 公 告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临沂市罗庄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约定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司联系,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临沂市罗庄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8 月 13 日
借款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借款本金余额担保人沂南县鑫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1371321053 4424196 2017 . 11 . 10 2018 . 09 . 10 1500 山东鲁中农牧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沂 南 县格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沂南县格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371321062 988835M 2017 . 11 . 09 2018 . 10 . 08 2000 山东鲁中农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郝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