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山东分公司”)与山东三里城产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 Y15240083-1 号),中信金融资产山东分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依法转让给山东三里城产业有限公司。中信金融资产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山东三里城产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附件:公告清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 年 7 月 31 日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4 年 5 月 2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 债权本金 利息 担保人 担保物 1 济 宁 市 燎 原贸 易 有 限 责任公司 122,266,456 . 53 68,492,175 . 48 山东瑞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正原煤业有限公司、山东长金昊煤业有限公司、董龙亮、胡福艳、王福恩、季建永无 2 梁 山 通 宇 专用 汽 车 有 限公司 3,979,900 . 00 1,921,670 . 02 梁山亚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梁山宇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刘敦海、崔秀之、谢国民、王华美、邱传香、张玉秋无 3 梁 山 亚 隆 机械 制 造 有 限公司 2,959,900 . 00 1,395,538 . 75 梁山通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梁山新宇车业研发制造有限公司、刘敦海、崔秀之、谢国民、王华美、解来新、孙玉香无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 、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