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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债权人张青与受让债权人张志欣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原债权人张青已将其对贵方享有的债权共计壹仟柒佰万(¥ 17000000 . 00 元),依法转让给张志欣,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张青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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