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宋贞勇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宋贞勇。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宋贞勇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宋贞勇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宋贞勇履行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公告清单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基准日:2024 年 4 月 20 日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含借款人及担保人)金额本金 利息 合计 1 李 建 民 、李 秀 真 、李庆保、任汝尊 231481 . 00 614597 . 62 846078 . 62
备注:1 .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债权将按现状转让,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宋贞勇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计算至实际清偿日。2 .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破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管理人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 .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 .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5 . 受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贞勇 联系电话:15153058928 地址:山东省郓城县丁里长镇富强街 5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