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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失 声 明
本人王新友,公民身份号码:37052219730908219X ,因保管不善不慎将编号为 NO .A105004743794 的山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预收)第三联遗失,金额为¥ 7810 元(大写:柒仟捌佰壹拾元整),执收法院为: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本级,开票时间为 2020 年 03 月 05 日,交款人:王新友,案号:(2020)鲁 0502 民初 1068 号。现声明上述遗失的票据原件作废。特此声明。王新友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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