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
致:潍坊创嘉世纪经贸公司、潍坊大有钢业有限公司、潍坊市昱宏贸易有限公司、丁黎明、马风涛、马世刚、赵璇、孟凡春、张世英根据张彩霞与徐新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徐新江,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用、抵押权等)也一并转让,原合同内容不变。请贵方自收到该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后向自然人徐新江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转让方:张彩霞 受让方:徐新江 2024 年 7 月 15 日标的债权清单 (转让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担保人名称 诉讼文书/借款合同潍 坊 创嘉 世 纪经 贸 有限公司 4,000,000 . 00 5,124,763 . 00 潍坊大有钢业有限公司、丁黎明、马风涛编号: 37010120130000613 3,910,164 . 33 5,111,861 . 00 潍坊大有钢业有限公司、丁黎明、马风涛、潍坊市昱宏贸易有限公司(注销)、马世刚、赵璇、孟凡春、张世英( 2020 )鲁 0702 民初 1906 号(已执行到位 395 万元) 合计 7,910,164 . 33 10,236,624 .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