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桂鸿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简 称“ 莱 商 银 行 ”)与 王 桂 鸿 (320303197305031628)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莱商银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本金及相应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王桂鸿。莱商银行与王桂鸿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王桂鸿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桂鸿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附件:联合公告转让催收明细表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桂鸿 2024 年 7 月 9 日联合公告转让催收明细表 基准日:2024 年 6 月 2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贷 款 本 金余额 拖欠利息 保证人/抵押物名称 1 古 韵 清 风 徐 州木业有限公司 4,600,000.00 424,306.29 古韵清风徐州木业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厂房、土地抵押;刘雪原、梁群、于臣臣、宗琰、郭爱、杨慧提供保证担保。合计 4,600,000.00 424,3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