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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社会保险基金限期退回告知书
房迎秋同志:您的母亲贾玉芹(公民身份号码 372330195403013766)于 2023 年 4 月去世后,由于您未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导致社保部门向您母亲多发放了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8 月的抚恤金 5 5 9 6 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等有关规定,请您收到本告知书后 3 0 个工作日内退回违规领取的抚恤金。如对本限期退回告知书有异议,可自接到告知书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邹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材料视为无异议。逾期未退回违规领取的抚恤金,我中心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失信行为情形的,将被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退款账号:937006010042070004 户名:邹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市支行联系人:叶长贺 曲劲尧电话:0543-4266577 邹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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