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东执陈申字[2024]第 031806 号
当事人:山东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胜利大街 66 号经查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对金瀚家园商业部分 (西公建、南公建)进行建设,其中南公建楼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 3149 . 78 平方米;西公建楼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 6168 . 16 平方米,共计 9317 . 94 平方米。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责令改正 ,处 工 程 造 价 (18533383 元)10%(即 1853338 . 3 元) 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之规定,你如对上述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有异议,应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权、申辩权。联系地址:东营区南一路 626 号联系电话:0546-832735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