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东营银行股份有公司(含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1 日附:公告清单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554666077 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 33 号 1401 户公告清单
序号 债权行 债务人 借 款 合 同编号 担保人 币种 本金 1 东营银行利津支行利津县佰哲星能源有限公司 8121820230 905000004 东营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薛洪海 人民币 2980000 . 00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及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23 年 5 月 23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包括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青岛腾烨化工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