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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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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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名称
山东省路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尚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尚时置地有限公司)
青岛信本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富琦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青岛三九九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余额77,000,000.0016,725,651.8972,000,000.004,450,000.005,394,655.4315,295,550.89
孳息15,668,379.227,146,438.8620,075,549.75
5,556,747.14
8,326,708.6010,752,641.86
担保人名称
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钟建军、吴桂云
恒生地产有限公司、黄黎明、淄博时时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尚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尚时置地有限公司)
刘学青、李光海、青岛北方磐石油压机械有限公司王义艳、林正瑞
郭文波、王静、青岛健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东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三九九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主债权文书合同号
2019年恒银青借字第100012260051号、2020年恒银青借字第100001190011号
山东省路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张玉全、王华飞QD17(融资)20170052、QD1710120180077
2018 年恒银青借字第210004110011号(展期: 2021 年恒银青借字第210003170011号)、2018 年恒银青借字第210006050011号(展期:2021年恒银青借字第210003170021号)2014-XB-102014信青营银贷字第011222号
2014 年青中银山公借字0802-1号(2015年青中银山小企展字1008号、2016年青中银山小企展字 1018-1号)、2013年青中银山公借字0801-2号(2016年青中银山小企展字1018-2号)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式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孳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3、以上贷款本金、孳息中如无币种名称的均指“人民币”。4、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或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 29、30层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864029293
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1号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0532-8326079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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