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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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4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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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借款人名称
本金/元
山东北方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山东滕氏电器有限公司
潍坊市潍城区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4,659,120.0913,488,593.9622,800,000.00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抵押+保证抵押+保证
担保人名称
滕玉云、张震霖、刘原杰、山东北方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滕玉云、杜丽萍、丛丽萍、山东北方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徐金忠、张震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截止2023年6月8日的利息(2023年6月8日后新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保证债权、抵押权等,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3年7月14日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债权转让的贷款本金金额截至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8 日前债务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3年6月8日以后新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包括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承兑业务的付款人、保理业务的付款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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