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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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1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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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客户名称
滨州市至尚工贸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17/2/24
到期日期2017/8/24
贷款余额
3,557,880.00
欠息金额6,820,497.26
担保方式抵押
担保人/抵押物
滨州至尊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
滨州市至尚工贸有限公司、滨 州至尊置业有限公司、陈强、陈卫东:根据债权人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志国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享有的下列主债权及担保权利(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编号为A1620170223001,保证合同编号为(市西银承)抵字(2017)第02-002号)依法转让给了张志国。现特通知,请滨州市至尚工贸有限公司、滨州至尊置业有限公司、陈强、陈卫东及时向张志国履行还款义务(若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备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方式计算。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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