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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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火 灾事故认定书》的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5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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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火 灾事故认定书》的公告
赵伟的大院“12.20”火灾当事人:
2022年 12月20日18时20分许,沂水县黄山铺镇南朱冬村赵伟的大院发生火灾,我大队依法于2023年3月7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沂消火认字〔2023〕第0018号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全部当事人送达上述认定书,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认定书。公告期为二十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期满即视为送达全部当事人。
特此公告。
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4日
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
沂消火认字〔2023〕第0018号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2022年12月20日18时29分,临沂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南朱冬村,废品收购站起火,无人员被困。经调查认定是赵伟的大院发生火灾,火灾中烧毁沂水县丽茗包装制品厂货物、设备等物品,赵伟的房屋及沂水县赵伟煎饼店货物和设备等物品,刘祥本废品收购点内货物等物品;火灾中引燃张付英的住宅及部分货物。消防机构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1349900.83元(不作为诉讼依据)。
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18时20分许;起火部位位于沂水县丽茗包装制品厂西车间内由北向南第三张桌子附近;起火原因为排除外来火源,排除人为纵火因素,排除雷击,排除电气线路故障,不排除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9份,《火灾现场勘验笔录》1 份,现场照片1套,方位图1 份,平面图2 份、线路图2份、《视频分析意见》1 份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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