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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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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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名称
仁睿智信(山东)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仁睿智信(山东)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鸥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鸥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嘉伟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本息合计余额5,406,563.436,078,815.735,315,468.295,735,384.09借款合同编号流借20201033流借20210998-01流借20210936-01流借20211006
担 保 合同编号
公 高 保20201033
公 高 保20210998
公 高 保20210936
公 高 保20211006
公 高 保20210956
抵押合同编号质押合同编号
公高质20201033
公质20210998-01
公质20210936
公质20211006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抵押人、质押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按清单所示依法转让给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述债权转让后,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现公告通知下列各债务务人及其担保人、抵押人、质押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下列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抵押人、质押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抵押人、质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淄博太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召君 电话:15725726863 住所地: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尚东华庭1号 以下债权基准日:2022年10月21 日 单位:元(人民币)无无无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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