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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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2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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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济任人社监罚履告字(2022)15号
山东森燚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3月30 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任人社监罚决字〔2022〕9号),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又不自觉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相关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凭我局开具的缴款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整(壹万贰仟元整)及每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 加处的罚款。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地址:济宁市任城区育贤路与环翠路交界处东南角,中德广场东临,任城区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二楼,电话:7755110,2320096)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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