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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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4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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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
借款人名称
山东金达双鹏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潍借字2018-1091号)
担保人名称
原贷款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长资(鲁)合字【2022】32-1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等)依法转让给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4日
附:公告清单基准日:2021年11月15日
未偿还本金余额(人民币)
36,000,000.00元
王德彬、陈红梅、山东金达双鹏集团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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